一、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从上述规定来看,行政取缔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其他法律也并未有明确行政取缔属于行政处罚的,因此,行政取缔不属于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具体是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等,而取缔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其并不包含在行政处罚的种类里面。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找我们网律师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