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八种犯罪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因为受到犯罪侵害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
2、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财产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构成的犯罪;
4、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履行后提起的;
5、其他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