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主要包括: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涉及家庭暴力的,应当提交法医鉴定和证人。涉及吸毒、赌博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者判决;
3、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有房产证、购房证明或者购房证明或者发票或者出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