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罚金一般是不给退还的。罚金本身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罚,并没有退还这一说。同时,根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没收的财物,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等,统一上缴省级国库,因此,就更没有退还罚金这一说法了。除非是法院出现了冤假错案,导致犯罪分子的罚金处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退还。
一、退案款是什么意思
退案款就指的是赔偿之后剩余的款项,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退还被告人的要原路返还。
二、罚金太多交不起该如何办
罚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财产刑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强制处以财产处罚的措施。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的,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数额标准,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而定。罚金具有强制性,即要求犯罪分子必须缴纳,无正当理由不缴或是延期未缴的,法院将对犯罪分子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三、不退赔只交罚金可不可以
一般不能不退赃只交罚金。
1、虽然退赃不是法定的刑事处罚,与罚金不是选择关系,对于法院判决罚金的同时,仍然可以要求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赔;
2、警方办案之后赃款是会在计算时候备案的,一般都会要求退赃,主动退赃的还可以减轻刑罚。
罚金与退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可见,罚金是刑罚附加刑种类之一。而退赃是对违法所得的一种处理方式,不属于刑罚种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