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 主体: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出;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 案件情节:自诉案件情节轻微;公诉案件为检察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审理: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审理;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