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告诉你公务员只有车补,没有汽车油费补贴。
公务员车补是中国政府为公务员发放的现金补贴,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务员车补是中国政府为公务员发放的现金补贴,用于补贴公务员在办公过程中所花费的交通成本。为减轻政府办公费用的压力,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于1994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开始进行公车制度改革,接着很多地方政府开始取消专车,以公务员车补来代替。公务员车补虽然名义是按交通成本发放,实际并不是按实际成本进行补贴,而是有严格的等级,级别越大,所能享受的补贴越多,本质上是一种特权。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