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档案局是我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地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监督和指导。主要承担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负责接收、征集并保管所属范围内的各门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等。不管是从国家定性,还是其承担职能来看都是行政单位。档案局是我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地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监督和指导。主要承担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负责接收、征集并保管所属范围内的各门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等。不管是从国家定性,还是其承担职能来看都是行政单位。一般档案局行政编制比较少,包括局长和副局长在内,最多不超过5个,县一级更是少得可怜。但是档案局一般加挂档案馆牌子,两个合署办公,根据档案法,档案馆是保留档案永久基地,属于事业单位。所以基层档案局事业编编制人员基本都在档案馆,人员编制并不在档案局。大部分人错误认为档案局和档案馆是一个单位,档案局是事业单位。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两个确实是一个单位,干同样的事,两个人员也是拉开互用,只是编制不同。以档案实体为对象,按照其形成特点和历史联系,逐级分为多种类别。包括三级分类层次:1、国家档案全宗的分类。是对国家全部档案进行最高层次的分类,一般是按照档案的历史时期属性、形成机关的级别属性、地区属性、专业部门属性以及档案制成材料属性进行划分。此种分类是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以及国家档案在档案馆中合理分布的依据。2、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分类。指对一个档案馆全部馆藏档案的分类,一般以全宗作为基本单位。根据每个馆馆藏全宗情况不同,可按全宗所属的历史时期、机关性质、部门系统或其他联系进行分类。此种分类对分库管理和排架的合理化起指导和组织作用。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首先按照中华民国时期各个政权划分为南京临时政府、广州大元帅府、广州国民政府和武汉政府的档案,北洋政府的档案,国民政府的档案,汪伪政府的档案等几大类别,然后再按全宗的联系分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