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团队项目资助。对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可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综合资助,支持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
2、配套资助。对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按规定给予 500 万元安家费。对柔性引进的,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资助,上不封顶。
3、新引进院士安家补贴。落户满1年,一次性拨付安家补贴100万元。
4、院士津贴。在青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的院士特殊津贴,驻青院士津贴全额发放,聘任院士按在青工作时间发放。实际执行中,聘任制院士在青工作3个月(含)以上的每年拨付科研活动经费1.5万元。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围绕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德为先,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 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一)“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