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行驶一次扣3分。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不按规定行驶的处罚标准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并处罚款;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并处罚款;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款,不扣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