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由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缴纳诉讼费之后,人民法院会会向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出具人民法院诉讼费票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