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未规定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而是规定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此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伤害保护动物是什么罪
我国刑法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规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捕获国家三级动物不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但有可能触犯【非法捕猎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条件
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条件: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