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单位欠钱不还的应该如何处理
1、
机关单位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公职人员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职人员欠钱不还的话与其它人借款不还处理的方式基本上是一样的,一定要找到人及时的要求归还或者是直接走法律的流程来进行处理,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但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