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非私营单位
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150元,与2016年的59102元相比,增加了6048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速比2016年加快3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927元,同比名义增长10.8%,增速比2016年加快3.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9%。
分地区看,2017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黄山,分别为74683元、71809元、66197元;列后三位的是宿州、亳州、安庆,分别为53461元、53596元、55491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居前三位的是淮北、黄山、马鞍山,分别增长25.1%、15.3%、13.7%;列后三位的是滁州、宣城、铜陵,分别增长6.2%、7.0%、7.8%。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823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357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3435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1倍、1.283倍和1.281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132元,住宿和餐饮业3696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50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5%、57%和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72,与上年相比差距扩大了0.12。
城镇私营单位
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199元,与2016年的39110元相比,增加了2089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1%。
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