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第三者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提供男方与人同居的证据,起诉离婚时才能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告第三者需要提供男方与人同居的证据,起诉离婚时才能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总之就是证明第三者对婚姻的破坏,如果要告重婚罪的话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