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侦查期是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时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职务侵占案件在立案后侦查期限为不超过两个月,包括逮捕期限在内。如果在两个月内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延长侦查期的申请,由这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如果需要进一步延长侦查期,还需要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必须在侦查期限届满前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否则将面临逾期未决的风险。同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职务侵占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后三个月内应该依法进行一审和二审审判。除了上述规定,职务侵占案件的侦查期限还受到特定情况的影响。例如,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外交特权的职务侵占案件,侦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而如果嫌疑人逃逸或者被拘留期间存在严重罪行表现出现,也可能导致侦查期限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