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般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因为各地社保局政策不同,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社保局。当前,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满6个月费用的,其职工从第七个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规定的相应待遇。广东广州社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人流生育保险能报销吗的知识,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般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因为各地社保局政策不同,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当前,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满6个月费用的,其职工从第七个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规定的相应待遇。
广东广州社保局解答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缴费的生育保险的费用也不同,导致各地生育保险待遇津贴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浙江金华社保局解答
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医疗补贴800元、生育津贴30天。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重庆社保局解答
怀孕4个月以上流引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4个月以下流引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保险按规定定额相关报销医疗费用,不发放生育生活津贴。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4、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重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1、委托单位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委托书(请准确委托由何单位领取生育待遇)。
2、本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及一张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一张复印件。
5、产前费用: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发票与报告单需一一对应);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书、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治疗费用明细、处方、检查报告单。建议用现金或银行卡结算产前检查医疗费,否则可能会不能报销。
6、住院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证明(注明住院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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