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在原则上是不由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进行垫付的。如果受害者需要进行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先行垫付,因该通过正常渠道手段让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先进性垫付,当费用超出投保费用时,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来进行垫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