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
2、因财产约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
3、擅自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资助或抚养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为该方个人债务。
4、私自经营(收益独享)所负债务
一方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5、一方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
如果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用于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反之为个人债务;如果违法行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没有违法所得,则以其个人财产未清偿责任财产。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