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常常出现员工的权益经受到企业的不法侵害,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如果员工想要维护自己的职场权益,就需要找劳动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通常员工维护权益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有劳资纠纷了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另外一种就是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个种维权有什么区别呢?跟着律师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
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
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
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应当主动进行监察。劳动仲裁适用调解程序;劳动监察不适用调解程序;劳动仲裁的程序集中体现了自愿原则,如提请仲裁的自愿,处分权利的自愿等;劳动监察体现的是强制原则,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不允许通过劳动者放弃权利,免于追究法律责任。
5、处理不同。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劳动监察除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6、证据收集方式不同。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以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
7、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劳动监察处理决定则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8、受理案件时限不同。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时限是60天;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两年。
综上所述,企业欠工资以及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般首先考虑找劳动监察大队,主要是这类劳资纠纷一般比较简单,事实也很清晰,更符合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而企业不签合同以及由此衍生的支付二倍工资问题、解除或终止合同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问题一般首选劳动仲裁。主要是这类劳资纠纷问题比较复杂,处理程序相对繁琐,耗时较长,所以走劳动仲裁更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主要的是劳动仲裁是后续你走司法诉讼程序的必经过程。希望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