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丈夫不愿意离婚的,首先可以进行友好协商,摆事实讲道理,婚姻确实无法继续协议离婚是最好的;如果不想撕破脸,对簿公堂,可以向街道、居委会等第三方寻求调解;上述办法都不能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