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无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石人员有健康码绿码一般无需隔离,中高风险地区需要隔离。
中风险地区来石返石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应满足居家隔离有关要求,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疫部门报告登记,不要心存侥幸,导致疫情扩散。
请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石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场站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第二条 公路检查站方面:在进入石家庄市区和省界进入石家庄市域方向设立9个重点路面检查站。充分利用交管卡点设备,实现远端识别,重点对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车辆进行核查和登记,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验码,对发热等异常人员进行甄别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核实车辆,协助对重点地区来石返石人员进行检测核准,并维持好现场秩序。执行24小时勤务,每站点公安和测温验码人员各不少于2人,每站点派2名交警疏导管理交通。
第二条 汽车客运站方面: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有关要求,市国资委等主管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及时对客运站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结合各地风险级别调整,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客运站要坚持“十个常态化”,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旅客测温验码和佩戴口罩、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发热人员移交等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及时安排部署上级有关行业要求和精神的落实。对行业的相关操作规范等进行技术指导,对相关客运站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条 机场方面:定期开展环境物表检测,加强外包商疫情防控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或参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和石家庄机场省前方督导组关于入境间接来冀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石返石人员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检测筛查、信息互推、“点对点”转运、人员后续健康监测等管控政策,确保压实责任、闭环管理。
第四条 火车站方面:市域内的11个火车站要在出口设立检查站。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制度,全面落实通风、消毒、卫生保洁等防疫措施,对旅客接触和使用频繁的设备设施增加消毒频次。针对相关部门推送的来石返石和途经我市人员信息,密切关注,加强排查。加强与北京铁路局沟通协调,完成旅客排查工作。卫健部门对发热人员进行甄别并进行先期处置,公安部门负责核查人员身份,维护现场秩序。执行24小时勤务,每班次(每出口)公安和测温验码人员各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