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理解如下: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以上未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视为金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认定为巨额;1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巨额。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的,应当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金额较大,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