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妇女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随母亲生活;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