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标准如下:
1、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
2、在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礼让;
3、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避让。机动车由于行驶速度快,一旦与行人相撞,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是以人为本的,礼让行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礼让行人的界定:
1、行人走在道路右侧的人行横道上,没有到达道路的中心线,在左侧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要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使其能够通过人行横道,行人在自动车道和非自动车道的边界线外等待;
2、未进入公路的,汽车应当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行横;
3、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