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享受加分的情形有:
(1)英烈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服役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民警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残废民警子女;
(4)归侨、归侨子女(没有侨眷子女)、侨民子女、中国台湾省籍学生;
(5)少数名族学生;
(6)合乎现行政策的高端人才子女;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