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人事会根据与劳动者签定的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提前通知到使用部门,要求员工填写《转正申请单》;员工根据《转正申请单》的要求填写试用期总结和自我评价;根据员工的试用期总结和平时工作表现,直属领导或部门主管对员工进行评价;将部门评审结果送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总监审核;行政人事部发送转正通知单,员工本人签署后返回回执单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