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二)2012年新的车船税(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部分)将按7个档次征收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