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如果不影响在职员工的正常工作,职工可以利用空余时间兼职等,但是不得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公司资源、商业秘密等资料,如果被发现,单位可以凭证据主张损失赔偿。一般赔偿额是实际损失,如果不能确定,就根据行为人获得的利益来确定。3、如果行为人属于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单位签订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就不能违反约定,否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所以,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非法途径获取资源,单位就不能追究责任。5、如果有协议,或采取非法途径盗取公司秘密进行竞争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还可以结合公司规章制度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