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继承遗产份额取决于同一顺位继承人的数量,一般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配偶的遗产,由夫妻另一方与子女以及亡者的父母按照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一、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否继承其财产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能继承其全部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前没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其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夫妻一方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其父母。法律上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可由其配偶一人继承全部遗产。
二、民法典中遗产继承办理的比例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如下: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遗产继承比例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女儿有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女儿有继承遗产的资格。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也就是说,在父母去世后或子女去世后,父母和子女都是相互之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而且子女之间继承遗产的份额理应均等。即使女儿已经结婚,她同样是父母的遗产继承人,也是有此资格去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