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权和债权同时存在,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其具体利益而且物权是支配权,物权人可以行使权利,不需要别人的意思和行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只要别人不妨碍物权人行使权利,物权人的利益就有足够的保障。在抵押权中,虽然抵押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但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在没有抵押人干预的情况下,径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