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乡村医生证不会取缔。
乡村医生证办理条件如下:
1、在乡村医疗机构并符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条件的人员;
2、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