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借款合同是以货币为标的物的双向合同。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别承担借款和还贷还息的义务。贷款人和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贷款合同,贷款人应先将贷款转出,以履行贷款人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贷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人所在地当然是原告所在地。因此如果发生此类案件,如果不知道户籍所在地、惯常居住地、被告所在地,当然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