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是不是就不能在一起住了
1、起诉离婚并不是就不能居住在遗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即使已经离婚后,也不会限制共同居住,但离婚后即使共同居住的也只是属于同居关系,而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该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
1、起诉离婚时,法院接到起诉书,必须当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立案受理;
2、对于不能决定是否可以立案的,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在7天、15天或者30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3、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4、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对于起诉离婚的,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可以受理的,当场就可以立案。如果是有一方家暴一次的情况,一般家暴一次原则上就可以离婚了。在离婚期间可以分居也可以不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