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1、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20元/自然间
2、保洁费:3元/户.月
3、保安费:3—5元/户·月
4、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1元/户·月
5、车辆存车费(自行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执行所在区县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6、机动车存车费:小型车150元/辆·月,大型车210元/辆·月
高层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运行费、绿化费、综合服务费。
另外物业费之外还有高层电梯费,二次提水、三次提水费、消防提水费(这个目前很多物业都容易忽视不收取)、垃圾清运费。
有地下车位的还有服务费,占用公用道路的还有车辆场地使用费等。具体价格参考当地物价局标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