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谨防招工陷阱,不要急于参加工作。就业机会少,求职心切的大学生难免会遇到各种招工陷阱。通常会遇到高薪诱惑、抵押上岗等,学生应提高警惕,在应聘的过程中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还要注意,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或风险抵押金等不合理费用;用人单位不能扣压身份证、学生证等各种有效证件。
在找寻打工机会时,慎防求职陷阱,要谨守“不缴款、不押证、不为薪资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的“三不”原则。
2、单位确实存在不签合同的现象。
3、谨防霸王合同。
4、注意合同本身是合法的。
5、合同要严密,自己要保存一份。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