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国庆节公证处上班吗
1、公证处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
2、如果当事人有时间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证员预约,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门办理,还可以去外地办理。
二、公证处办理流程
1、到本处的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号票,在等候区等待叫号。
2、根据叫号系统显示,到相应的窗口或公证室咨询或办理公证。本处公证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告知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会收存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当事人所申请的公证事项让当事人填写、签署相关表格、文件。
4、承办公证员受理完毕后,交给你《受理通知单》和《收费通知单》,然后到收费处缴费并领取缴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受理通知单,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