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
2、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主界面,点击右下角“我的”。
3、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
4、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
注:因系统尚未完善,暂不推荐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绑定您小孩的医保电子凭证。
5、进入“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界面,阅读并同意后,选择“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6、进入“添加家庭成员”界面,填写您小孩的“姓名”、 “身份证号”并选择“关系”——“子女”,点击“点击上传个人承诺书”。
7、进入“个人承诺书生成”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生成”。
8、进入“个人承诺书”界面,点击“开始签名”。
9、进入“温馨提示”界面,认真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确定”。
10、进入“绘制签名”界面,用手指在虚线框内绘制签名,点击“确定”。
11、进入完成绘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界面,点击“保存并提交”。
12、进入“温馨提示”界面,点击“存储”。
13、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点击查看”。
14、进入“个人承诺书生成”界面,点击“从手机相册选择”,从您的手机相册里选取完成绘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15、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点击上传本人户口本”。
16、进入“拍照”界面,点击“拍照”,拍摄您户口本中的本人页,并使用本人页照片。
17、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点击上传被绑定人户口本”。
18、进入“拍照”界面,点击“拍照”,拍摄您小孩户口本中的本人页,并使用本人页照片。
19、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添加账户”。
20、您小孩的医保电子凭证就成功的绑定到您的手机上,点击“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展码页”即可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