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之前《刑法》规定的罪名,现已被逃税罪取代。
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
因此,偷税行为是逃税罪规定的逃税手段之一,行为人偷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缴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