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要抚养费是可以的,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有能力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免除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是其子女在之后是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一、子女抚养费是否能拒付
不可以拒付子女的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不能拒接履行,除非支付的一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得经济收入。
二、索要抚养费以谁为原告
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拖欠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夫妻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主要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大项,一般从三个方面考虑:
1、给多少:要看对方的收入是否有固定收入,孩子数量,不同情况下的计算方法不同。
2、怎么给:三项费用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单独计算单独支付,可以提前预支,也可以实报实销,主要得根据对方的负担能力,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
3、给到何时:一般情况下给到子女18周岁,18周岁后就可以不给。但是,如果18周岁后子女还在读书或子女没有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维持生活的,抚养费也是要继续支付的。
三、支付不起的抚养费怎么办
支付不起抚养费可以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抚养费。
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如果降低抚养费也无力支付,且对方不同意支付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则可以以支付方财物抵扣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