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自己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参与财产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对取得该财产时有提供生活帮助,或者辅助性劳动的,则这部分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怎么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处理方式也是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是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