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边防证应在公安局办理,区以上级公安机关都可以如果持证人长期在深圳工作,最好办理特区暂住证,不要去所谓的办事处办理边防证,公安部已经有文件禁止在任何地方设立边境通行证办证点。任何个人,单位,机关不得在深圳或其它地点设立边境通行证办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