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料),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只有产权)不动产(或房地产)是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上面的地产中的定着物也就是土地上的附着物。
一、买了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但是,目前大多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如温州市)都未作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还有的地方由公证部门办理农村私人房产抵押登记。各登记部门在自己权限内登记,各自为政,相互间难以协调。银行等相关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出现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什么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有:
1、抵押人的名称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是否一致的产权问题;
2、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不能按市场价值评估的资产问题;
3、需单独评估计算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4、增加贷款额度重新估值的比例、资产再抵押的问题;其他法律审查的问题。
不得办理抵押的房产有: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三、农村拆迁室内装修怎么赔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居民房屋以及附属资产属个人所有,按照市场标准补偿给被拆迁农民。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