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本人一般不可以先不到场。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到场更有利于审理,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法院准许,可不到庭。
一、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是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所以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原告未到庭撤诉处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二次起诉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财产分割当事人必须到场吗
财产分割当事人必须到场。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财产分割,应当按照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