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将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签订财产协议1、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仅作口头约定,一旦诉讼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2、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3、协议签订后,为防止反悔,应尽快按照协议约定,能够履行的尽快履行(办理房屋、车辆登记过户手续或者存款进行转账或者现金交付),以防夜长梦多。同时,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一旦一方反悔,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第二种:签订赠与协议1、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因此建议签订协议后尽快公证。2、与财产协议一样,签订赠与协议后应能够履行的尽快履行。3、如房贷尚未还清,房屋不能过户,此时的赠与协议也不可以办理公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将房屋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赠与另一方,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为了保护受赠与人的权利,赠与协议中最好约定撤销赠与一方应承担高额违约金,双方可以约定如一方撤销赠与,应支付相当于撤销时该一方应得房屋份额市价的违约金。
一、赠与房产证还可以撤销吗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