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目前汽车商业贷款的利率比较高,而且限制条件还很多,开放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无疑使得更多想买车的人圆梦。
2.国外的汽车消费有7成都是通过贷款购买的,但在国内,这个比例从2004年的16%下降到2008年的8%左右。
3.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买车公积金”,允许市民用公积金贷款买车。
4.对于用公积金贷款买车这一提案,国家没有做出相关的调整政策,始终维持原有的法规政策。
支持用公积金贷款买车的观点:
1.用公积金买车即能刺激汽车消费贷款,又能减少国家因振兴汽车业必须付出的财政补贴,可谓一举两得。
2.很多人可能这辈子都不见得买得起房或需要买房,利用公积金买车可避免资源闲置,当然应该支持用公积金贷款买车。
3.如果不买房,住房公积金要到退休时才可以拿出来,那时候人都老了,还有什么用?而如果能拿来买车的话,至少趁年轻还可以提高生活质量。
4.上海、天津、北京、深圳公积金贷款买车。
反对用公积金贷款买车的观点:
1.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房,因为房子是生活必需品,而汽车则是高档消费品,可有可无,现在有能力买车代步的消费者毕竟是少数群体。
2.有些时候能买得起车,不一定用得起,公积金用作买车只能助长非理性消费,其次还会造成其它不公平的社会现象。
3.住房公积金设立的初衷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和买车公积金,那么已经利用这一资源购买住房的人,再次利用这笔资金去购买汽车,会造成资源利用上的不公,也会造成公积金数量的减少。
4.我国的公积金是国家为保证全民住房福利的一个福利制度,而贷款买车实际上是一个金融体系下的一个金融服务,这两个概念是不能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