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权终止不会存在侵权。专利权终止后,其专利就进入公共领域,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不专利权人同意使用其专利而不支付报酬,并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