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的,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起诉离婚:
一、原告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一般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立案后法院法院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接下来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四、然后双方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与庭审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