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恐吓、威胁、殴打等强制性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人是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故意实施本罪,本罪的成立与犯罪人是否出于营利目的无关。本罪的成立条件是在他人不愿意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