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制度是指在合议庭当中吸收审判人员以外的人来参加审判的制度。陪审制度表现的是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理念,即反映出了审判权来源于人民这一原则。
在我国,也存在陪审制度,我国陪审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内容是:
(1)陪审制度仅适用于—审,二审及再审均不适用陪审制度。
(2)案件是否适用陪审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权。
(3)合议庭当中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求至少有一名审判员即可。
(4)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但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可以看出,我国的陪审制度不同于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在那里,陪审团是由平民百姓组成的一个组织,陪审团的职责跟法官的职责是不一样的。陪审团专门负责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官则在陪审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来适用法律。
人民陪审员是做什么的,人民陪审员都需要干什么
人民陪审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产生的、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负责对案件的案情的了解和处理的公民。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八周岁;(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什么是诉讼辅助人制度
诉讼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有专门知识的人",通俗地讲就是“专家”,有的将其称为"诉讼辅助人”、“专家辅助人”等。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者经验的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或者发表专业意见的人。这里所称的”专门知识”应当是指不为一般法官和当事人所掌握而只有一定范围的专家熟知的那些知识。专门知识的范围应当排除普通知识,即凡有相当学识经验均能掌握的,应为当事人所应知应会、礼会公知或者法官所必备的知识,如包括世人共知的自然法则、经验总结、生活规则、伦理道德规范等。专门知识一般也不包括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法律知识,这些应当为法官及诉讼代理人等职务上所具备。
什么是“诉讼保全制度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有可能致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面对诉争财产的扣押等保护性措施的总称。
我国死刑复核制度是什么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