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失信人是指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而被执行人民法院裁判,并已经到了规定期限仍拒不履行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有关问题的规定》,对于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限制期满后可以申请解除限制,但是并不代表失信记录完全消除。因此,失信人两年后就没有限制的说法并不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自执行完结之日起两年内,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记录公布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两年后,若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或者与执行人达成协议并履行了协议,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构成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失信情形不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其履行情况,并将其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